304am永利集团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
(原院教〔2011〕4号)
第一条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材等教学成果。
第三条 凡承担我院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 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
1.在专业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探索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实施个性化教育、全面推进潜能导师制度、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管理与制度创新等方面的成果。
第五条 符合上述规定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院级教学成果奖。
1.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可获得院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2.取得的教学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人才培养效益,可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3.取得的教学成果达到省内或院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可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4.取得的教学成果达到院内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人才培养效益,可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被评为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学院将推荐部分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六条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院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七条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风。
2.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第八条 获院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获院级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的成果,作为学院考核、评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如发现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违反知识产权法规行为者,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及法律诉讼事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九条 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程序:
1.院级教学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每届成果奖评选工作的结束即为下一届成果奖准备工作的开始。
2.申报时必须填写“304am永利集团教学成果奖励申报表”,提交反映该成果的总结报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申请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成果,须提交教学成果申报表、总结报告、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成果查新报告、材料目录及附件,主要完成人要以powerpoint形式向评审组作成果概述,并接受提问和答辩。
3.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304am永利集团,由304am永利集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汇总,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进行评审。凡缺少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第十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院级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人(负责人),不得参加相关的评审工作。
第十一条 院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2周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304am永利集团提出,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组织复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地址和电话。
不符合本条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奖励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文 华 学 院
2014年12月12日
304am永利集团院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2日印发
共印40份
304am永利集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成 果 名 称
成果完成人
成果完成单位
推荐等级建议
推荐单位盖章
推 荐 时 间 年 月 日
304am永利集团制
一、成 果 简 介
成果曾 获奖励 情 况 | 获 奖 时 间 | 获 奖 种 类 | 获 奖 等 级 | 奖金数额 (元) | 授 奖 部 门 |
|
|
|
|
|
|
|
|
|
|
|
|
|
|
|
成果起 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完成: 年 月 |
主题词 |
|
1、成果主要内容 |
| 2.成果的创新点: |
| 3.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
|
|
|
|
|
|
|
二、主要完成人情况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第( )完成人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最后学历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年 月 | 高校教龄 |
|
专业技术 职 称 |
| 现 任 党 政 职 务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现从事工 作及专长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何时何地受何种 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
|
主 要 贡 献 | 本 人 签 名: 课题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
第一完成 单位名称 |
| 所属部门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主 要 贡 献 | 单 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
|
|
|
|
四、推荐、评审意见
所 属 单 位 荐 意 见 | 推荐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学 院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